匯鑫公司鍛造加熱程序
接到工藝單后,必須進行材料的核對檢查。應檢查外形、尺寸、標記和數量是否與工藝、《鍛件生產工序質量控制卡》要求相一致,核實無誤后方能后續施工。如檢查不合格,查明原因,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行并填寫不合格品評審單,退回下料工序。
加熱操作
用室式加熱爐,裝爐方式可采用單件或并列或疊裝三種形式,料間距要保證鍛件加熱均勻和保證充足的保溫時間。燃油爐加熱時,鋼料距大咀距離不得小于150~200mm。
不同鋼號同爐加熱時,裝爐溫度,加熱溫度,加熱速度均應采用較低值,而在鍛造溫度下保溫應采用較大值,要求在鍛造溫度下保溫時間短的,鍛造溫度低的,應先出爐鍛造。
熱坯料(即第二火)再次裝爐加熱時,除合金鋼按加熱規范外,其余鋼種其加熱速度按爐子最 大功率加熱。
高碳,高合金鋼不允許與普通碳鋼同爐同時加熱。
加熱過程要求:勤看火色,勤翻轉坯料,對于油爐要勤于調節噴咀,確保鋼坯加熱均勻。
加熱溫度、鍛造溫度的控制:
對鍛件的加熱采用熱電偶、光學測溫計進行測量;鍛造溫度采用目測或接觸式測溫槍進行測量。
對加熱爐,熱電偶儀表溫的讀數為爐溫,爐中加熱的料溫應用光學高溫計。始鍛和終鍛的溫度的料溫可用接觸式測量槍或光學高溫計進行測定。
始鍛溫度規定為第 一錘鍛下時金屬側面中點氧化皮剝落處的溫度。終鍛溫度規定為砧子的最后一次鍛壓時金屬的溫度。精鍛溫度是指最后修正,校直時鍛件的溫度。
鍛造應在合適的溫度范圍(即在始鍛溫度與終鍛溫度之間)之內進行。出爐溫度、始鍛溫度和終鍛溫度應按下表:
材料牌號 | 出爐溫度(℃) | 始鍛溫度(℃) | 終鍛溫度(℃) |
20#、25#、30#、35# | 1260℃ | 1250℃ | 800℃ |
40#、45#、40Mn | 1240℃ | 1200℃ | 800℃ |
15Mn2、16Mn、20Mn2 | 1220℃ | 1200℃ | 800℃ |
35CrMo、42CrMo | 1180℃ | 1150℃ | 850℃ |
鍛件修正,精鍛及校直的終止溫度不得低于終鍛溫度30~50℃,鍛件修正,校直,由于基本無鍛造比變化,故最 高加熱溫度:950℃。 鋼料加熱過程中爐溫比料溫度高20~40℃為正常值。
溫度測量儀器要定期進行檢查校正。
完成加熱工序后,填寫《鍛件生產工序質量控制卡》,交鍛造工序進行。
座機:0757-23818966~968/23318382
何生:135-4998-3333 徐生:137-0243-4422
霍生:138-2550-0772
傳真:0757-23818965/23318383
1157441341@qq.com
huixin208@126.com